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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陳立奇昨天表示,今年7至8月對台北市造型髮廊、美髮材料行等美髮產品業,進行燙髮劑抽驗,共計抽驗15件產品,結果有2件產品成分與衛生署原核准配方內容不符;另外9 件產品則涉及標示違規。

陳立奇指出,違規產品都已要求業者即時下架改正,同時依法令規定,其中2件產品內容因和原核准內容不符,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。另外9件涉標示不符者,其違規原因多為涉「未刊載全成分」或「燙髮劑注意事項」標示不全,依法將處10萬元以下罰鍰。

陳立奇表示,燙髮劑是屬於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的「含藥化妝品」,依規定須先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,取得「含藥化妝品許可證」後,才能製造或輸入;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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